網紅「Gino勁宥」性侵女直播主 強拉廚房二度逞慾

網紅「Gino勁宥」性侵女直播主 強拉廚房二度逞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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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▼網紅「Gino勁宥」性侵女直播主 強拉廚房二度逞慾。(圖/翻攝自Gino勁宥)

網紅「Gino勁宥」本名莊凱博,在YouTube上擁有16.8萬人訂閱,卻在去年5月二度性侵同一工作室的女直播主。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,25日依2個強制性交罪合併判處4年10個月,全案仍可上訴。

判決書指出,莊凱博去年5月在三重某工作室和女直播主、同事等5人喝酒聊天,隨後各自返回房間休息。但到了凌晨3點多,他竟敲女方房門,再趁其開門時強吻。女方奮力反抗,並喝斥「你不是我男朋友,不要這樣碰我」,但仍被莊先後拖到客廳沙發、廚房性侵得逞。

事後,女直播主不願讓親友知道,又顧及工作室和諧,雖傳訊斥責「真的很過分」、「下次不行再這樣了」、「感覺你一點罪惡感都沒有」,但仍同意私下和談,與莊凱博相約隔天晚上9點在工作室獨自碰面,怎料對方道歉後,又趁獨處時強吻,意圖故技重施。

當時女方驚嚇,再次激烈抵抗,並大喊「不要」,但莊竟回應「忍不住,沒辦法」、「我看到你就忍不住想要性交」,隨即將她強拉到廚房,押在地上二度性侵得逞。女直播主忍無可忍,當下直接走到隔壁工作室,向老闆、同事揭發莊的惡行,並要求立刻報警、驗傷。

新北地院審理時,莊凱博否認犯行,強調雙方是兩情相悅。不過,法官審酌2人對話紀錄、驗傷報告,加上工作室同事、老闆證詞,認為女直播主具公眾人物身分,不想鬧大,事前又與莊無恩怨、關係良好,沒有誣陷動機,卻冒著曝光壓力揭露此事,因此不採信男方辯詞。

最終,法官考量雙方至今尚未和解,25日依2個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6個月、3年10個月,合併應執行4年10個月,全案仍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