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同事耶誕抽中最大獎電視 3天後辭職被要求交還否則扣薪水

新同事耶誕抽中最大獎電視 3天後辭職被要求交還否則扣薪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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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少娛樂城公司都會在耶誕佳節舉辦抽獎活動,其中的大獎往往價值不菲。近日有網友就發文指,公司於上周一(20日)舉行耶誕派對,終極大獎為價值港幣3萬元(約新台幣10萬元)的電視,結果由1名剛入職2天的新同事抽中,惟該名同事3天後因為其他工作機會而請辭,公司老闆得悉後竟要求同事交還大獎,否則就從薪金尾款中扣除,做法引來網友熱議。

樓主在facebook專頁「奴工處」發文,表示其公司於上周一舉辦耶誕派對,新同事同樣有份參與抽獎環節,今年耶誕終極大獎則為價值3萬元的名貴電視,最終由1名剛入職第2天的新同事抽中。

新同事抽中大獎本來無問題,但樓主指該名同事卻在上周四(23日),亦即中獎3天後因為有更好的工作機會而向公司提出請辭。老闆後來得知此事,竟通知人事部要求相關同事交還3萬元的電視,「如果不還就從final payment(薪金尾款)中扣」。

帖文一出即引來網友討論,雖部份人指出新入職員工通常無法參加抽獎環節,但認為樓主的公司既然已送出禮物,事後卻逼同事交還的做法並不合理,「扣啊!扣就勞工處見」、「如果做半年辭職難道還半台電視回去?」、「返還一星期工資,也比不上爽拿電視」、「讓他扣,難道4天工資有超過電視價格?」。